尊敬的亚裔社团领袖、家长及其他公民:
如您所知,为了消除美国42个州的名校中普遍采用哈佛大学招生模式对亚裔孩子所进行的系统性歧视,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FFA)自2014年11月开始就起诉哈佛大学及北卡大学。通过审查超过16万份申请文件,SFFA的法律团队揭露了哈佛大学及北卡大学歧视亚裔孩子的确凿证据。两所大学都使用超高的标准来限制对亚裔孩子录取。此外,哈佛操纵“个人品质”评估来系统性地降低亚裔学生的录取率之举尤为恶劣。
历经7年的法律诉讼,今年1月美国最高法院决定受理哈佛大学案和北卡大学案。让人感到乐观的是:目前美国最高法院大多数大法官都有严格遵守美国宪法的判案历史。我们相信,如果我们亚裔社区勇敢地发声,我们就有希望赢得这场官司。
对于亚裔社区来说,在美国最高法院赢得对哈佛大学在的起诉至关重要。最高法院有可能在所有大学招生中全面禁止使用种族因素,这就将一劳永逸地给亚裔孩子带来平等教育权益,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不再受到歧视!
为了帮助SFFA赢得这场至关重要的诉讼,我们正在撰写一份提交给美国最高法院的非当事人意见陈述(Amicus Brief)。
向最高法院提交的非当事人意见陈述将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1. 以种族为因素的大学录取不公正地歧视亚裔申请学生,并助长对亚裔这一少数群体成员的种族敌意甚至暴力。
2. 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招生中的种族等级制度助长了贬低亚裔的刻板印象。这些刻板印象在美国历史上被用来作为歧视亚裔的借口。
3. 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案例证明了为什么学校不应该在纠正种族歧视之外的情况下使用种族因素。
4. 最高法院应重新审查之前在格鲁特(Grutter) 及费舍尔(Fisher)案判决的立场。这些判决未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5. 面对21世纪的挑战,美国民众盼望的是促进种族之间的认同和融合,而不是加剧种族分裂。
(该陈述正在撰写之中。如果有需要,我们将在最终提交之前与您分享完整的文件)
在此,我们呼吁所有正式注册的美国亚裔组织和其他组织加入我们,联合签署这一重要的法庭意见陈述。目的是让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听到亚裔社区的对本案的声音和立场。
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任何美国组织,无论是政治还是非政治性的,包括各专业协会,校友会,同乡会,中文学校,华人协会和其它组织都可以加入我们的联署。(如果您的组织已经签署了我们2021年3月的Amicus Brief,并同意继续支持这一义举,您无需再次填写表格)。
由于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文件的截止日期是2022年5月7日,请立即采取行动填写联署表格。您的支持和行动将造福我们亚裔的子孙后代!
请敦促所有社团领袖填写下方的表格,签署非当事人意见陈述 (请用英文填写):
( By Clicking on Submit, I certify that I am authorized by the above organization to co-sign AACE’s Amicus Brief to be filed with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support SFFA’s lawsuit against Harvard University.)
如果有任何问题, 请和我们联络: info@asianamericanforeducation.org
真诚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美国亚裔教育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