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制止常青藤联盟高校对亚裔考生的歧视,我们要让最高法院听到我们的声音
最高法院将在今年秋季重新受理Fisher vs.德州大学案。其判决将有可能去除在大学录取过程的种族因素,消除对亚裔大学申请者的歧视。这一判决对数百万亚裔孩子的平等教育机会至关重要。为了促成最高法院朝着在大学录取上消除种族因素,实现种族平等的方向判决,美国亚裔教育联盟正在准备向最高法庭就费斯尔状告德州大学案的提交非当事人意见陈述(Amicus Brief)。其主要信息如下:
- 从历史上看,亚裔在美国是以种族为因素的政策的受害者,如1882年的排华法案和在二战期间对日裔的拘留。
- 今天,亚裔是美国以种族为基础的高校招生政策的最大受害者。他们受到了美国精英大学持续性和系统性地歧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歧视是违宪的。
- 虽然最高法院有关的判决对在高校招生中使用种族因素的进行了约束,但是亚裔申请者所受到的歧视却越来越严重。这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方法来限制在大学录取中使用种族因素。
- 为了弥补美国过去对的少数族裔的歧视,美国进行了40多年的以种族因素为倾向的试验。然而,这种以种族因素为倾向的政策却未能从根本上提高弱势社区的教育水平,而且造成了对经济贫困的白人和亚裔产生了难以置信的和日趋严重的歧视。现在应该是全面取缔在大学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的时候了。
- 为了更直接和有效地帮助弱势社区的孩子,我们支持在弱势社区改善K-12教育的举措,并辅助于在大学招生中以社会经济条件(非种族因素)为基础的平权法。
请加入我们共同签署这项至关重要的非当事人意见陈述。这将让最高法院法官直接听到亚裔社区的声音。由于最后期限提交的文件是2015年9月10日,请立即采取行动,填写下面的表格。数以百万计的亚裔儿童期待着您的行动!
请点击此链接(英语)签署最高法院意见陈述
(注: 亚裔教育联盟只在上交文件上列出参与组织的名字,不会包括联系人的信息)。
亚裔教育联盟组织委员会